淮南市6月9日起启用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
来源:中国食品产品网 作者:王艳 发布时间:2022-06-10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进口水果物防工作机制,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同时,全面强化进口水果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6月7日,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启用淮南市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6月9日起,淮南市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以下简称“监管站)正式启用。凡首次进入安徽目的地为淮南市的进口水果,必须在进口水果到达24小时前,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经预约进入我市设立的监管站进行核酸检测,并根据需要进行消毒。(已有省外规范消毒证明的进口水果,首站只需核酸检测,无需重复进行消毒。)经核酸检测、消毒合格后方可出站流通、销售。
二、为保障监管站高效有序运行,货主应提前24小时预约,预约电话:18119539182(微信同号)。入场登记时要如实提供”四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追溯凭证)、货主、水果名称、进口国、数量、运输车辆信息司机等。
三、进入监管站的进口水果,经核酸检测合格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后,集中监管站应出具包含核酸检测合格证明、预防性全面消毒证明等内容的出站证明材料。进口商或货主在销售前,要将”四证“以及出站证明等信息录入”安徽非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并对该批次进口水果加贴”追溯二维码“。
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追溯凭证等”四证“齐全的,入站进口水果的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杀、医疗废弃物处置的费用由政府承担;”四证“不齐的,上述费用由货主自行承担。委托赋码等产生的费用由货主承担。进口水果不得与国产水果同车混装,否则一律按进口水果统一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货主承担。
五、违反进口水果疫情防控规定,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监管站检测消毒、不使用”安徽非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不执行”三专“管理、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各级进口水果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淮南市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地址:淮南市田家庵区电厂路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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